金色大廳里的“文化輸出”咋走了樣來固態硬碟安裝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文化“走出去”,靠的是實力,是依托於市場自發而成的口碑,建築設計而非靠行政之手“揠苗助長”。文化自覺與自珍也不能只是對外的審批與管理,還該讓文化與文藝接地氣兒,直面群眾與市場,讓群眾和市場來欣賞與評判,不能總讓演出演給領導和評委來看。
    日前,全國兩會文藝界別分組討論時,海軍政治部文工團團長宋祖支票借款英的一席話引發熱議。
    “金色大廳的演出,中國的演出團隊去,已經成為一種災難……有人對我說,現在有人批評你了,說你開了一個壞頭,到金色大廳做演唱會。我想,我是開了個壞頭,但後來室內設計者應該有一個審核審批的過程,我們藝術走出去,應該代表國家水平,國家應該有一個規範,是不是國家能控制?用一個標準審批? ”
    關於宋委員提到的“災難”,有這樣一個數據:據2013年9月26日的《人民日報》稱,當年1月至8月中旬,國內各類團組在金色大廳共租用場地27場,至少有133個院校和團體參加了在這裡舉辦的各類音樂會和演婚禮顧問推薦出。派送贈票,已經到了讓當地華僑不厭其煩的地步。
    當地華僑不厭其煩,那麼133個團怎麼消化?沒人看怎麼辦?全國政協委員、北京交響樂團團長譚利華道出了“真相”———“你看底下坐得滿滿噹噹的,一個團演出,其他四個團在底下鼓掌,這個團演完了,那個團上去,還錄像,很成功!很熱烈!最後還給演出的人發一個市長簽名的紀念證書。真有市長簽名發證書?沒有,網上下載的。”
    雖然金色大廳光環褪去,但對於宋委員“我是開了個壞頭”的自責,也有“抱不平”的聲音。比如,人民網刊發的《“金色大廳”的經不是宋祖英念歪的》一文就認為,“維也納的金色大廳本是音樂的殿堂,如今卻變成國內藝術團體和個人的藝術秀場。這並非金色大廳之過,也並非宋祖英開了一個壞頭,而是有些和尚鬼迷心竅,念起了歪經。如果你有宋祖英一樣的水準,去金色大廳演出,世人自然不會說三道四。可令人遺憾的是,那些去金色大廳的團體和個人往往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妄想通過金色大廳走捷徑,這不但丟了國人的臉,同時也喪失了藝術的底線。”
    這意思似乎是說,大廳是好大廳,委員是好委員,壞就壞在低水準的演出團隊濫竽充數。順著這個思路,看來想要解決問題,還要回到宋委員開出的藥方———“國家應該有一個規範,實行標準審批”。
    不過,用行政規範手段審批、“過濾”低水準的文化演出“走出去”是不是可行呢?《山東商報》在《去金色大廳該不該“審批”》的文章中提出了質疑:對於自欺欺人的出國演出,宋委員開出的藥方是否對症,應該有所區分。在金色大廳亮相的很多國內演出團隊中,確實有不少“官辦色彩”,且其中不乏為部門和地方“撈面子”而來,對此,有必要進行事前管控,通過嚴格審核團隊資質、演出水準,把控經費開支,一句話,要是人民的錢,一分錢都不許亂花。而一些民間性質的純商業演出,或個人演出行為,他們有錢願意花,大可不必“審批”。
    事實上,金色大廳本身也沒有設定什麼藝術上的“高門檻”,它是應市場需求而開放的,通俗而言,即便進去“卡拉OK”,只要給錢,人家就給場地。這些年,我們都在金色大廳里輸出了些什麼“文化”?《羊城晚報》刊發的《金色大廳里虛弱的文化自信》認為,把自娛自樂冠以“文化輸出”、“向世界展示中國文化”的名義四處推銷,很難讓人相信這些人會擁有文化自信。劣質演出非但不會輸出任何文化形象,反而會限定外界對中國文化尤其是現代文化的瞭解。受慣性影響,現在到金色大廳演出的內容,多是特定的幾個中國文化符號,如民族歌曲、戲劇、團體歌舞等,對擁有一定現代性、與世界同步的文化元素,並未在這個舞臺上得到更多的展示。
    如此看來,可能還是應該在我們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就如《齊魯晚報》評論文章《是誰在借金色大廳“鍍金”》中說的:中國演出團隊在金色大廳“好戲連臺”,看上去只是一些音樂人在藝術上的“投機”,背後卻有一些管理部門為之牽線搭橋、推波助瀾,並將這種文化“走出去”當做政績,這其實也是一種投機。正因為彼此有需要,互相推動,才造就了中國音樂在金色大廳的畸形繁榮。
    顯然,想要打破這種“畸形繁榮”,首先得要打破其背後的“需求”。《新京報》評論《別再花公帑去金色大廳鍍金》將這種“需求”分為兩類:對某些團體、個人來說,能在金色大廳上獻藝,相當於被蓋上“國際認同”的鋼戳,當然格調立升、檔次陡增;而對個別機關單位而言,這是文化“走出去”,是可以裱起來的“政績獎盃”。於是,花公家的錢“走出去”,結果只演了場“名利買賣”,所謂的“鍍金”,收穫的是虛假認同。
    而說到我們的“鍍金”熱情,《現代金報》文章《到金色大廳“鍍金”與都教授“撈金”》則註意到了:同樣是“文化輸出”,與我們到維也納金色大廳“送金”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韓國藝人這些年來迅疾而高效的“撈金”能力。“韓流”帶動起了,包括出版、漫畫、卡通、音樂、游戲等在內的巨大文化創意產業。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原湖南衛視台長歐陽常林認為需要先思考兩個問題:“其一,韓劇、美劇能夠占領中國市場並輸出本民族的文化價值觀,影響到國內大批青少年,為什麼國產劇就做不到?其二,為什麼韓國有強大的‘韓流’能代表本民族軟實力,而具有五千年曆史文明、泱泱大國的中華文化在海外卻不夠強勢?”
    有人認為是我們的文化市場出了問題,比如全國人大代表、相聲演員薑昆就認為“文化市場是畸形的,讓一些主旋律的帶有導向性的演員在市場上沒有價值,劇場經營也不行了,演出風氣也敗壞了,直接影響了文化事業的發展。”
    也有人歸因於文化風氣,比如全國政協委員、上海新民地鐵報社社長唐寧覺得,“文化是民族的血脈。一個人的健康,你的血可以說明很多問題。現在的社會文化、社會風氣已經‘病得不輕’。”
    我們的文化為什麼走不出去,或者說“走出去”為啥會“水土不服”,上面的觀點是不是“病因”所在?可能不好評價。不過,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大學美學研究所所長彭富春的觀點或許可以給我們帶來一些反思:我們的文化輸出需要顧及世界精神,一方面,中華文化與全人類宣揚的真善美是一致的;另一方面,也要考慮世界規則和世界需要,這樣才能更容易被接受。
    就像《北京晨報》在《該擠擠藝術虛榮的泡沫》中說的,文化“走出去”,靠的是實力,是依托於市場自發而成的口碑,而非靠行政之手“揠苗助長”。文化自覺與自珍也不能只是對外的審批與管理,還該讓文化與文藝接地氣兒,直面群眾與市場,讓群眾和市場來欣賞與評判,不能總讓演出演給領導和評委來看。
  本報評論員 肖金  (原標題:金色大廳里的“文化輸出”咋走了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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